根據(jù)《刑法》第二百零四條及相關(guān)規(guī)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shù)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yīng)予立案追訴。騙取出口退稅罪是結(jié)果犯,若當事人取得騙稅款后,又向相關(guān)部門補繳了退稅款,挽回了國家稅款的損失,該當事人是否還會被立案起訴呢?蘭迪稅務(wù)律師團隊將結(jié)合幾則案例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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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信息?
案例一 穗云檢刑不訴〔2021〕676號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陳某某經(jīng)營的廣州市某貿(mào)易有限公司,多次以提供虛假備案單證的方式,騙取出口退稅款29.9萬元。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檢察院認定陳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了騙取出口退稅罪,但是犯罪情節(jié)輕微,有自首情節(jié),且認罪認罰,并已退繳稅款,最終檢察院決定對陳某某不起訴。
案例二 臺溫檢刑不訴〔2021〕20123號
2016年9月至11月期間,臺州某公司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利用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假報出口,向稅務(wù)局申報并騙取出口退稅33.9萬元。溫嶺市人民檢察院認定臺州某公司和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某乙的行為,構(gòu)成了騙取出口退稅罪,但犯罪情節(jié)較輕、有自首情節(jié),且認罪認罰,并已經(jīng)補繳稅款,繳納罰款、滯納金,最終檢察院決定對臺州某公司和陳某乙不起訴。
案例三 云檢公訴刑訴(2018)604號
2015年8月至12月,梁某某在擔任廣州市某貿(mào)易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通過買單配票的方式騙取出口退稅95.7萬元。檢察院認定,梁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了騙取出口退稅罪,但有自首情節(jié),且補繳了稅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檢察院將案件移送到法院,并建議對梁某某給予一年至二年的量刑,適用緩刑,并處罰金。
案例四 杭余檢公訴刑訴〔2017〕155號
2012年期間,杭州某進出口公司在未發(fā)生真實業(yè)務(wù)的情況下,讓其他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申報出口退稅,共取得出口退稅款96萬元。案發(fā)后,該公司向稅務(wù)局補繳稅款96萬元。檢察院認定,該進出口公司及負責人的行為構(gòu)成了騙取出口退稅罪,但有自首情節(jié),且補繳了稅款,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最終,檢察院將案件移送到法院。
二、律師分析與建議
1.?騙取出口退稅款的稅額是最終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
根據(jù)《刑法》及相關(guān)規(guī)定,騙取出口退稅金額在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若最終被法院認定為犯罪,將對當事人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騙取出口退稅金額在50萬以上至250萬元以下,若最終被法院認定為犯罪,將對當事人處以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可見,在騙取出口退稅的刑事案件中,騙稅金額是最終定罪量刑的主要因素。降低騙取金額,是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的主要辯護思路之一。
2.?補繳稅款后當事人是否被立案起訴,取決于騙稅金額、自首情節(jié)等
案例一涉及的騙稅金額為29.9萬元,案例二涉及的金額為33.9萬元,案涉當事人均具有自首情節(jié),且認罪認罰,并已補繳稅款,挽回了國家稅款的損失,最終檢察院對當事人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案例三涉及的騙稅金額為95.7萬元,當事人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補繳了稅款,最終檢察院建議給予一年至二年的量刑,適用緩刑;案例四涉及的稅款金額為96萬元,當事人具有自首情節(jié),并補繳了稅款,檢察院建議對當事人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一般來說,補繳稅款后當事人是否被立案起訴,取決于騙稅金額、自首情節(jié)、在案件中發(fā)揮的作用等多種因素。若騙稅金額小于50萬元,對應(yīng)的刑期為5年以下,如果兼具補繳稅款、具有自首情節(jié)、從犯等其中一個、尤其是幾個因素,更有利于向檢察院爭取對當事人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若騙稅金額大于50萬元,但能補繳稅款挽回國家稅款損失,也會作為檢察院作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考慮因素。
因此,若當事人在觸犯騙取出口退稅罪后,可在自身的經(jīng)濟能力范圍內(nèi),向相關(guān)部門補繳稅款,降低國家稅款的損失,爭取獲得不起訴的決定、或者獲得從輕、減輕的刑事處罰。
備注:文章內(nèi)容僅一家之言,且具有較強時效性,不宜作為法律意見使用。